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7 03:53:58   浏览:9862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

劳动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


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统战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财政、民政厅(局):

1997年,财政部、统战部、劳动部《关于切实解决部分原工商业者的生活
困难问题的通知》(财社字[1997]90号)下发后,各地按照通知要求,采取
切实措施,帮助原工商业者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但目前仍有部分原工商业
者收入水平较低,生活存在困难。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地进
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解决好这部分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现就原工商业者
(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下同)生活
保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贯彻好现行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保障原工商业者的基本生活。各
地要对贯彻落实财社字[1997]90号文件的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将有关政策落到
实处。

二、对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的原工商业者,在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时,要给予照顾。所需资金,已参加养老保险统
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参加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确有困难的由当地政
府帮助解决。

三、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工商业者,其医疗费用从医疗保险基金中解
决;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当地政府和所在单位要认真研究保障其基本医疗
的有效办法,切实保证其医疗待遇的落实。

四、对已故原工商业者无工作的配偶,可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
准全额发给生活费。

五、要继续发挥工商联、民建中央建立的生活互助金的作用,按规定筹集
和管好用好资金。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原工商业者,地方政府可适当给予补助。

原工商业者为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做出
了重要贡献。现在,他们中的一部分人生活出现困难,各地要按照“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要求,从改革、发展、稳定和统战工作的大局出发,切实采取措施,
解决好这部分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各地统战、劳动保障、财政、民政等有关
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抓好落实。对安排落实情况要
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重大问题及事项要立即向当地党
委、政府报告。各省区市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请于今年年底前报告我们。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统战部 财政部 民政部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财政部


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1991年11月12日,财政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明确各方的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实行项目管理的财政支农资金。包括:
1.财政支援农村生产类资金中的专项资金;
2.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中的专项经费;
3.财政支农周转金。
第三条 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是指对项目周期(包括立项、实施、反馈、验收等)的资金运行所进行的计划、控制和监督。它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科学的选择项目,严格资金运行的中间控制,及时地矫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的偏差,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和资金的有效使用。
第四条 财政支农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贯彻执行国家发展农村经济和财政支援农业的有关方针、政策;
2.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3.符合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
4.统筹安排,发挥优势,保证重点。

第二章 项目管理体系
第五条 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和农口主管部门负责。谁立项,谁管理。也可以委托下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 立项单位可根据项目规模和管理需要,把项目划分为总项目、分项目和子项目,实行分层次管理。
第七条 为明确经济责任,立项单位要与项目承包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定合同。项目总承包单位向立项单位负责;项目分承包单位向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承包实施单位向项目分承包单位负责。
第八条 由财政部门确立的项目,其立项、评估论证、项目实施中检查、竣工验收等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主管部门参加;由主管部门确立的项目,其立项、评估论证、项目实施中检查和竣工验收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财政部门参加。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共同确立的项目,由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
第九条 项目承包单位要根据协议或合同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向立项单位反馈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立项单位的指导监督。

第三章 项目管理程序
第十条 立项申请
要求立项的单位和部门必须根据财政体制和财务关系,以书面形式,逐级申请立项。
第十一条 项目方案设计
项目单位要根据立项单位的要求进行项目方案设计,项目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背景材料,包括资源条件、经济发展状况等;
2.项目建设区域、地点、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周期;
3.项目建设的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4.主要措施;
5.项目效益,包括新增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
6.组织领导。
第十二条 项目方案的评估论证
(一)由立项单位组织评估小组,对项目方案进行评估论证。
(二)评估论证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可行性;
2.组织体制可行性;
3.财务可行性;
4.经济可行性;
5.社会可行性;
6.生态可行性。
(三)项目评估小组对项目方案进行全面的评估论证和实地考察后,向立项单位提出评估报告。
第十三条 项目审批和签约
项目承包单位根据评估报告所提的意见,修改项目方案,形成最终可行性报告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报立项单位审批。
可行性报告和实施计划经批准后,项目承包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应与立项单位签定合同,正式成立项目。
第十四条 拨(借)款程序
(一)拨款。项目承包单位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向立项单位提出拨款申请,立项单位根据合同或协议规定,采取一次性全额拨款,按比例分期拨款或按工程进度预拨款、项目竣工后再补拨款等形式拨付资金。
(二)借款。项目承包单位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向立项单位提出借用周转金申请,立项单位直接或委托有关机构与承包单位办理借款手续。
第十五条 项目执行情况反馈
(一)项目承包单位按合同或协议规定,按季或半年如实填报反馈报告,向立项单位反馈项目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情况。
(二)反馈的内容包括:
1.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2.项目建设进度;
3.项目竣工报告;
4.项目效益(建成后连续5年的效益情况)。
第十六条 项目检查验收
(一)由立项单位组织检查验收小组,根据立项单位和项目承包单位签定的合同或协议以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要求,对完成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向立项单位提出检查验收报告。
(二)立项单位根据检查验收小组提出的检查验收报告,对未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管理、实施单位以及有关人员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行政及法律责任。

第四章 项目资金的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 实行项目管理的财政支农资金,都必须建立项目档案。通过系统档案资料的建立,逐步形成财政支农资金的项目档案库,为分析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果,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 财政支农资金的项目档案管理包括:(1)项目基本情况;(2)项目方案;(3)项目的具体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4)项目实施的结果及竣工验收报告;(5)项目的效益情况。
第十九条 财政支农资金的项目档案要有专人管理,明确职责,逐步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贪官的掩盖术

贪污受贿是丑恶的行为,人皆知也。而一些官员却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干下件件令本人都胆颤心跳的事。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就千方百计地隐蔽见不得人的事情。揭示一下贪官的掩盖术,对我们认识“庐山真面目”、揭露腐败行为,不无帮助。
1、表白术。一些贪官经常借机表白自己的廉洁,有的甚至对天发誓。陕西省“3·25”即开型体育彩票造假案发生后,陕西体彩中心主任贾安庆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信誓旦旦地说:“我拿人头担保,体彩工作人员没有作假。”但这位贾主任暗中已收受他人贿赂达13万元,岂能不参与作假!沈阳市煤气总公司副总经理兼沈阳市炼焦厂厂长孙兆凯2003年7月10日所作的述廉报告中竭力表白:“从未利用职权收受任何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并在《述廉自律承诺书》上亲笔签名。而同年9月,他毫无顾忌地收受市炼焦厂供销科副科长刘百利送的人民币2万元。这位表白廉洁的人士,先后收受贿赂达30万元。
2、豪言术。这些贪官大言不惭,逢会必讲廉政建设,遇人常谈拒绝腐败,竭力塑造自己坚决反对贪污贿赂的形象。中央电视台1994年夏拍摄《东方之子——成克杰》时,成克杰面对镜头装出一副悲天悯人忧国忧民的样子,声泪俱下地说:“看到灾区人民受苦受难,我真不好受呀!这些人也是爹妈生的,也是有血有肉啊,我也是爹妈生的,也是有血有肉。他们好苦呀!”又慷慨激昂地说:“我要书写一些老百姓永远不会忘怀,认为我没有偷懒,正在努力为他们作贡献的历史,当然我绝不会书写相反的历史。”成克杰还常常教育部下:“要用好人民给予我们的权力,权力是双刃剑,用得好是工作利器,用不好就会反伤自身。”“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要那么多干什么?”可就是他,受贿达4000万元,书写了绝然相反的历史。
3、壮举术。此类贪官不仅“言教”,而且还“身教”,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广西柳州市邮政局办公室原主任王铁权,在任柳州市邮电局基建科长期间,在邮电局系统第一个采用招标、议标发包工程,深得领导和职工的称赞。在管理本局基建项目过程中,还主动向局里上缴回扣100多万元,但他暗底里却索贿30万元。他说:“明里将大头回扣交公,自己暗中少要些回扣,这样做不容易被人怀疑,不容易出事。”好一个绝妙的掩盖术。
4、歌颂术。一些贪官为了伪装自己,不惜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方法、力量,来为自己“歌功颂德”。广西钦州市交警支队原副队长兼市公安局机动车检测中心原主任黄祥欢,靠走私、贪污受贿获赃款1200万元,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他竟花费百万余元买通媒体,使自己的名字出现在《中华改革英杰》、《中国当代改革者》和《中国改革者风采》上,还花大价钱在广西一家报纸上以《能人黄祥欢》为题进行大肆吹捧。河南灵宝市地税局原副局长卫建设“歌颂术”的工夫做得更加到门,这样一个受贿16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达300万元的大贪官,却恬不知耻地让人以他为原型,编造了一个催人泪下的小品《稽查局长》,说是一个税务局长勤奋工作,身患重病,因清正廉洁而无钱治病,女儿为治他的病到处去拣易拉罐卖了70余元,结果还捐给了希望工程。
5、装贫术。贪污受贿使贪官暴富起来,但显露财富,肯定是不安全的,故有的贪官就拿出了“装贫术”。武汉市原市政建设管理局局长明九斤,时时不忘制造一个苦出身局长“艰苦朴素、清正廉洁”的假象,穿的衣服、裤子、皮鞋都是便宜的大路货,有时还穿着破了大窟窿的袜子。就是这位表面清廉的局长,从1998年11月到2001年9月,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仅收受市政监理公司张守刚的贿赂,累计就多达40.5万元。
6、光环术。这种贪官想方设法罗取各种荣誉称号,拼命往自己身上贴金,以此来掩盖住贪污受贿行为。李耀,是江苏省泗阳县几乎家喻户晓的人,一个拥有4000多人的国有中型棉纺企业的厂长兼党委书记,一个被各种荣誉和光环笼罩着的人物:全国纺织系统劳模,江苏省劳模,优秀企业家,数家报刊在显著位置以“托起夕阳的人”为题刊登文章,颂扬他的“先进事迹”。他办公桌抽屉里的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的荣誉证书达15本之多。然而,这一切辉煌却掩盖着极端的腐败。几年来,李耀利用联系业务,厂里搞基建,安排、调动工作,调换工种等收受贿赂高达30余万元。
贪官们大概都明白,廉洁和腐败是水火不相容的,用廉洁的形象来掩盖腐败的本质,是最好的方法了,故常常用上述伎俩来为自己披上美丽的画皮。我们要警惕呵——他们的廉洁,完全是为了腐败!



通联:嵊州市人民检察院 苗勇
邮政编码 31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