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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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43号)


  《海南经济特区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已经1994年3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 阮崇武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日

          海南经济特区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产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促进产权合理流动、企业优胜劣汰和结构调整,防止国有资产在交易中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经济特区从事产权交易活动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产权交易,是指产权所有人或产权受托人将其整体或部分财产在市场进行交易的行为,但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股交易除外。


  第四条 政府统一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市场的监管。海南经济特区产权交易市场由海南省证券管理部门主管。


  第五条 产权交易机构依法设立,为产权交易提供公平、公开、公正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产权交易机构从事业务的收费标准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物价部门制定。


  第六条 产权交易机构设立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三)明确的经营范围和方向;
  (四)专门的交易场所和完善的通信系统;
  (五)相应数量的专业人员,其中财务、会计、法律和工程技术人员配置合理。


  第七条 产权交易机构的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产权交易和产权交易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审查产权交易各方主体资格和条件;
  (三)主持产权交易的日常业务,提供必要的服务;
  (四)监督产权交易合同的履行,出具产权产易证明文件;
  (五)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营情况;
  (六)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八条 进行产权交易的国有资产应当经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经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产权界定和评估确认,并以此作为确定产权交易底价的依据。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整体交易应当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具有管理权的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 被整体交易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原有人员,由交易双方协商进行妥善安置。


  第十条 负债的企业事业单位被整体交易,交易各方应当签订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自签订交易协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不得进行交易。


  第十一条 进行产权交易的卖方应当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易申请书;
  (二)产权证明文件;
  (三)经批准可以交易的文件;
  (四)资产评估报告;  
  (五)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评估确认文件;
  (六)产权交易机构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进行产权交易的买方应当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易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
  (三)资信能力证明;
  (四)对交易对象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五)产权交易机构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产权交易可以采取协议出售、公开拍卖、招标出售形式,实现的方式可以是出资购买、承担债务、以货易货等。


  第十四条 产权交易实行公开买卖原则,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顺序办理。


  第十五条 产权交易应当签订合同。
  整体出售的企业事业单位交易合同除载明交易内容以外,还应当载明合同各方基本情况和关于交易对象的债权债务、人员安置及各方的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十六条 产权交易允许代理,代理活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十七条 交易各方凭产权交易合同和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交割凭证办理产权过户、注销或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产权交易各方有下列行为的,不得进行产交易;情节严重的,由产权交易机构提请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不真实材料的;
  (二)违反交易规则和交易程序的;
  (三)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第十九条 产权交易机构有下列行为的,由产权交易市场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二倍的罚款、撤销批准文件的处罚或提请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或玩忽职守导致当事人经济损失的;
  (二)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三)擅自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四)其他违反有关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
  未经批准而经营产权交易的机构,按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条 产权产易中介机构为进入产权交易市场的资产提供不真实材料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因此导致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其他参与产权交易市场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弄虚作假、以权谋私、非法谋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产权交易市场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的实施细则,由省产权交易市场主管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产权交易的具体规程,由省产权交易机构制订报省产权交易市场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确认登记。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产权交易市场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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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

刘成江


  从80年代以来,我国的犯罪率不断上升,犯罪现象日益严重,社会治安形势恶化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在日益严重的刑事犯罪之中,青少年已成为犯罪的主要成员,约占整个刑事犯罪主体的70%—80%左右。其中,犯罪的低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未成年人犯罪格外引人注目。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以下态势。
  一、犯罪现象有增无减
  有关资料显示,刑事涉案的未成年人人数占同龄人口的比例,从1986年到1995年的10年间提高了一倍,未成年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案件常有发生,既扰乱了社会秩序,也给未成年人自身和家庭带来不幸,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因素。据统计,1985年我国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作案人数为112063人,1995年上升到152755人;同时,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比例高于全体人口的犯罪率。1988年全国各级法院判处的青少年刑事犯罪中,未成年人占15%,比1987年增加13.79个百分点。尤其是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上升的趋势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二、违法犯罪呈现低龄趋势
  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呈现低龄化的趋势,违法犯罪的低龄趋势潜在着巨大的社会危害。犯罪年龄低龄化,是近几年表现出的一个明显特点。据统计,九十年代以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七十年代提前了2—3岁,有的孩子7、8岁就开始了犯罪生涯,14岁以下的少年违法犯罪增多。其中以14-16岁少年犯罪更为突出,并呈现越来越低龄化的趋势。据对上海青少年犯罪情况统计,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 2%,尤其是刚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 1%。如果算上违法情节轻微,或因年纪太小不以犯罪论处的,则犯罪的始发年龄更小,有的11岁、12岁就开始有劣迹,有的13岁、14岁就进行犯罪活动,甚至参与重特大犯罪活动。据报道,目前我国黑社会犯罪团伙外围成员已出现中学生。另外,在校生犯罪有增多势头,有的学生逃学、辍学、离家出走,流浪到社会后以盗窃、抢劫为生。例如,北京市2002年8月宣判的“蓝极速网吧”放火案,被告人因对网吧服务员不满而起意报复,用放火手段危害公共安全,致25人死亡,多人受伤,并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3名被告均系未成年人,另外,还有一参与放火者不满14岁。
  据公安部门统计,在全国刑事犯罪案件中在校生作案从1984年的31149人上升到1993年的84863人。1995年,河北省共抓获16岁以下的案犯2235人,比1991年上升了近50%,而小学生犯罪人数上升了78.5%。这一变化,应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犯罪类型增多
  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涉案案由已不再是过去的两三种,案由范围已扩大到9种之多。其中,侵财型犯罪约占整个未成年人犯罪的80%左右,主要是盗窃,特别是团伙盗窃最为普遍;未成年人的财产犯罪主要与其物质需求增大,自我意识发展等有关;此外,高消费、超前消费、物质攀比等社会风气,也对未成年人的财产犯罪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根据对某市2002年1月至2002年12月批捕犯罪嫌疑人数据调查:在14岁至18岁的全部61人中盗窃犯罪人数为28人,占总数45.9%;抢劫为23人,占总数37.7%。陆某是一名在校生,以前成绩优异,可自从迷上电子游戏后,一学期上课的时间不超过十几天,整天在游戏房里打游戏,后来为了支付游戏花费,竟然偷盗同学家里2万多元钱。在悔过书中,他沉痛地写道:我第一次玩电子游戏,就被它那虚拟世界里的节奏、情节、色彩迷住了。从此我无心上课,把钱和时间都花在游戏上。渐渐地我已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为了弄到打游戏的钱,我向同学伸出了罪恶的手,最后当冰冷的手铐拷住了我的双手时,我的整个世界都沉落了,一切都凝固成了两个字“GAMEOVER(游戏结束了)”。
  四、 结伙犯罪较多
  由于未成年人体力智力都未发育成熟,独立性差,喜欢结伙聚群玩耍,若与有不良行为的人或有犯罪行为的人混在一起,就很容易被感染,结成犯罪团伙,团伙成员一般不固定,属松散型,随时纠合共同犯罪。这些人在作案时,相互壮胆、相互逞强,其危害程度往往在作案过程中逐步升级。正如一位法律工作者所讲的,青少年犯罪时一个人犯罪胆小如鼠,两个人犯罪气壮如牛,三个人犯罪无法无天。2000年4月,某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以王某为首的8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一举摧毁了这个疯狂的抢劫、盗窃团伙,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这个犯罪团伙中最大的18岁,最小的才15岁,从96年6月以来,多次持刀拦路抢劫出租车、疯狂盗窃摩托车等,有时一周内作案几次,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五、 违法犯罪突发性强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关键时期,此时期心态不稳定,自我控制力差,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与诱惑,他们进行犯罪行为时很多情况下不一定有预谋,有计划,常常心血来潮,一时冲动,遇事不冷静思考,冲动冒险而不计后果。如:1999 年10 月22 日犯罪分子14 岁的小阌,因为不服本班班长小强的管理而发生口角,随之将小强打倒在地,然后用刀照着小强的颈部猛划一刀,鲜血喷涌而出。此时的小强发出恐怖的呼叫:“饶了我吧,我对谁都不说”。然而,凄惨的叫喊,淋漓的鲜血并没有唤醒小阌的良知。他一手捂住小强的嘴,一手拿刀照着小强的颈部又狠狠的划了一刀……直到将小强活活杀死。
  (六) 以暴力犯罪为主
  近年来,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暴力杀人、抢劫、伤害等犯罪日渐增多。据某法院少年庭对2000年以来共审结的170件案件分析,其中伤害案件29件,占17.1%,抢劫62件,占36.5%,暴力犯罪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某市仅2002年1~12月份,未成年人涉及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性案件就占未成年犯罪案件总数的14.8%,而去年全年前三类案件只占总数的9.2%,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且违法犯罪手段残忍。例如2000年8月17日上午9时许,某市范某(14岁)为盗窃钱财,在该市某旅馆里用双手卡住陈某(12岁)颈部,又用电视线缠绕其颈部,致陈某死亡。
  (七)“激情犯罪”增多
  “激情犯罪”比率上升。蛮横任性、逞强显能、遇事冲动。有的青少年竟会因一些小事而行凶伤人。如杨某为了争购一张电影票与程某引起争执,杨心怀不满,跑回家里拿出凶器,将准备回家的程一刀捅死。像这种没有明确犯罪预谋、犯罪动机和比率上升。作案对象,而是在一定外界条件刺激下形成狂乱情绪的“激情犯罪”,在未成年犯罪中占有相当多数。
  (八)模仿黑社会犯罪初具苗头
  青少年犯罪的比率逐年递增,犯罪手段逐步升级,犯罪危害逐渐加重,青少年“黑社会”已经初具苗头。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类青少年犯罪团伙极易发展成为黑社会势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成为当今国际性的社会问题,青少年模仿黑社会犯罪更是时下社会问题的一大难点。青少年模仿黑社会犯罪人员主要是易犯罪的青少年群体,这些青少年中,大多数在学校期间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处于违法犯罪的前沿和边缘,或者干脆已有违法犯罪行为,属于易犯罪未成年人群体,这些模仿黑社会的青少年有着相对固定的生活圈、交际圈、拉帮结伙在互相影响的作用下,形成了团伙。这些人好逸恶劳,讲究享受,经常出入娱乐场所,法制观念极其淡薄,哥们义气严重。而随在犯罪手段上表现为,以武力为后盾,主观恶性强,具有凶残性和公开性。模仿黑社会犯罪的青少年,往往遇到争端便采取暴力手段解决争端,而且很少顾及后果,手段也较野蛮残忍。如河南某县公安机关在整治某厂子弟学校的治安秩序时,发现该校由“双差生”组成的所谓“大刀帮”、“青龙帮”、“飞虎帮”、“蛛蛛帮”、“小青龙帮”等学生帮伙7个,涉及61人,其中小学生51人,他们专门从事诈骗、抢劫同学财物、破坏教学秩序等


北安市人民法院 刘成江

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关调整工作,如遇问题,及时与本所联系。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